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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我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报备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建程序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应符合自然资源局等有关要求,取得自然资源部门许可手续,在工程开工前应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报备)程序(详见附件1),办理该程序时须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

  二、开工建设信息录入(报备)程序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实行开工建设信息录入(报备)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填写《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申请表(范本)》(详见附件3),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领取《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详见附件4)。下列情况,需取得相关文件后,方可领取《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

  (一)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须取得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二)属于《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中建通〔2021〕8号)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需要办理人防相关手续。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取得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制作施工信息标牌,悬挂于工地显著位置,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三、报备后工程处理程序

  (一)工程不存在未报备先建行为的,我局对该工程实施常规质量安全监督。

  (二)工程存在未报备先建行为且已完工的,我局对该工程不予发出《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及《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范本)》。
    (三)工程存在未报备先建行为但未完工的,建设单位须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且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违建部分进行质量检测验评(检测验评方案需经我局审核)。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已建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可领取《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如未报备先建工程涉及到消防工程的,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既有建筑(项目)办理消防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建通〔2020〕136号)执行。

  四、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监督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质量安全巡查,确保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质量、消防和施工安全。我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禁止使用翻斗式吊机、三脚架(滑轮)等国家要求淘汰使用的简易垂直吊装工具。

  (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由建设方组织工程各方质量主体负责人实施,我局对其实施监督,各方质量主体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后,向我局提交《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竣工验收表》(详见附件5)。

  五、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分为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依法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相关流程、清单等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中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中建通〔2020〕86号)要求执行。其中特殊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时,《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竣工验收表》可视同材料清单中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工程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后,我局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达到以下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我局向工程建设单位发出《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详见附件6)。申请人登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进行验证及办理入件手续:

  (一)工程验收程序、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及监督档案资料等符合要求;
    (二)该工程不存在规划验收未通过;
    (三)特殊建设工程未取得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需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的。
    

  附件:

  1.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工程子系统使用手册

  2.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时所需提交资料清单

  3.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申请表(范本)

  4.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范本)

  5.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竣工验收表(范本)

  6.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范本)


  火炬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