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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19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大岭村口(中山火炬开发区大岭卫生站)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大岭卫生站

  机构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大岭村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汉(康尹)

  登记号:76933379544200012D6001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有效日期:2018年08月20日至2023年08月19日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