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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段传军中医诊所)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5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东镇大街6期梅花楼首层3段传军中医诊所)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段传军中医诊所

机构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东镇大街6期梅花楼首层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段传军

登记号:MACFKL8Q244200017D2222

诊疗科目:中医科

备案日期2023713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202410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