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变更为:中山市民众医院新院建设(一期) |
申报单位: |
中山市民众医院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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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变更为:南侧临近城市支路锦群路,东侧临近在建城市主干道南北大道,北侧临近隆丰涌。 |
建设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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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变更为:98382.16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变更为: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00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3万平方米,地下为一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约3.5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兼人防、设备用房等。地上建筑总体限高80米,主要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大型医疗设备用房、教学用房、传染病区、预防保健、中医特色、便民用房以及架空层连廊等;项目共提供机动车停车位1250泊,以及建造室内外绿化、道路、垃圾回收站、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 |
审批部门: |
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和统计局 |
联系电话: |
0760-85336332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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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编码: |
528437 |
邮政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637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09-03至2024-09-05。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