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开管办〔2018〕75号)及《2017年度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我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将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20日至9月26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火炬开发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项目)专项资金审核明细表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19年9月20日
(联系人:郭桂剑 联系电话:88283622 邮箱:693560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