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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2019年第四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7-0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经办机关或单位 备注
1 中市监食药开发区行罚〔2019〕050601K号 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中山火炬开发区新兴泰副食店 《工商营业执照》92442000MA51DB2436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珠苑南侧颐岭路9之75号第二卡 李锐辉 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乌酸梅)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不予行政处罚 已履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4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2 中市监食药开发区行罚〔2019〕060401K号 无证生产加工食品案 中山火炬开发区细本烧味档 《工商营业执照》442000602302567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市场熟食区 郑细本 无证生产加工食品(“鸡脚”、“香肠”、“猪头皮”)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五十条第一款1.没收违法所得152元整; 2.处5000元罚款;3.处10000元罚款;上述罚没款合计15152元整。 已履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4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3 中市监食药开发区行罚〔2019〕061801K号 经营有毒有害水产品案 中山火炬开发区陈少光鱼档 《工商营业执照》92442000MA52B13Y81 中山火炬开发区二洲市场水产区8号(住所申报) 陈少光 经营有毒有害水产品(鲩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1.没收违法所得39元;2.处罚款10000元整;上述罚没款合计10039元整。 未履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18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4 中市监食药开发区行罚〔2019〕062401K号 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案 中山火炬开发区陈兵花生油店 《工商营业执照》92442000MA515ULF2A 中山火炬开发区东利市场内铺区7铺 陈兵 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1.没收违法所得525元整;2.处10000元罚款;上述罚没款合计10525元整。 未履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24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