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受理的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4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8家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7人,场地租金补贴3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1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火炬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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