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火炬党政办〔2019〕24号)要求,我局对申报2019年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的企业进行专家评审和审核工作,现对通过专家评审拟认定的1家领军企业及14家“瞪羚”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书面异议(受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管委会633室;邮政编码:528437;联系电话:0760-85316201;传真:0760-89873791)。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9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拟定名单
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0年8月13日
附件:2019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拟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