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 由
严植存未经自然资源部门许可擅自建设铁棚厂房(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边三冲烂围一案)。
二、当 事 人
严植存
三、听证时间
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四、听证地点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04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由于会议场所场地限制,参加听证会的第三人名额为3人,旁听人员名额为3人,额满即止。请于2024年6月3日9时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联系电话:0760-89893908,联系人:黄康贵。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