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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2-20

  2020年,火炬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区“二次创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火炬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一是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党工委带头学法,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专题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法治建设作出明确部署要求,重点学习《民法典》,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四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考核,把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干部管理评价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具有法治素养的干部。

  (二)践行法治理念。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法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顾问团队为我区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深度参与我区法治政府制度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及重要行政行为论证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矛盾纠纷化解、行政复议应诉、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确保我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 “三统一”要求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区共编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份,实现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和备案率100%。为杜绝出现漏查、漏备的规范性文件情形,由区司法所与党政办联合把关,定期检查发文目录,从源头监督各部门依法依规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市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利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律资源,充分发挥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推进我区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对于全区各有关单位提交的重大合同、管理事项、处理决定等事项,法律顾问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260份。

  (五)打造阳光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打造开放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区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刊登发布本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于重点领域信息,按规定主动及时公开。2020年,全区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条。

  (六)维护司法权威。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中山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则》,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及时反馈和落实司法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及时办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七)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全区行政许可申请总数17987宗,予以许可17985宗,行政处罚案件547宗,罚没金额10158826.22元、行政强制案件31宗、行政征收总数17宗,征收总金额1888914.19元,行政检查总数为11276次。全年无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情况。

  (八)抓住“关键少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读本和学法用法考试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学法主动性。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社区(小区)两委班子等进行宪法修正案、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执法业务以及农村集体事务法治专题培训,派发法治机关读本。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严格规定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应参加宪法宣誓,让领导干部在观念上树立法治思维,为依法行政提高思想上的保障。

  (九)重视法治宣传。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区各执法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开发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履行普法职责,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开展“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法律进民企”“减税降费政策”系列“大讲堂”等精准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积极探索“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紧密结合”的新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不断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更有效地普及法律法规,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12月25日,我区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区住建局、卫计局、妇联、经科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继续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建设。要求各部门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做好2020年“七五”普法验收迎检工作,争取取得好成绩。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仍有待提高,各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一致,须进行专题培训及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少数外嫁女集体权益纠纷处理,因涉及股民利益,在行政处理决定生效执行上,常遇到抵制行为,须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火炬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依法治区工作打造成“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依法治区会议,部署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事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火炬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指引》《火炬区法治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火炬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法治工作要点,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1年,火炬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持续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着力改进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切实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程序管理,对不符合送审程序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严格执行退回、中止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效率。制定并推行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文件报送、审核审查、备案、公布、统计、清理、有效期管理全过程网上运行监督。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二)规范行政决策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健全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府〔2014〕85号),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并进行公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权责清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同时加强行政许可实施评价和监督,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运用“火炬发布”微信公众号及APP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区工作重要位置,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保障工作。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法治建设重视,做到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工作形势;对重要法治任务、重点法治环节,明确具体责任和落实措施;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组织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

  特此报告。


  中共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联系人:何方,联系电话:13527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