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音频】关于《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区社区局联系,联系电话:89873773。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
发放标准
根据《中山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高龄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一)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二)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三、资金保障
相应资金管理由区社区局负责,该项津贴所需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资金支付解决。
四、其它
此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发放标准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社区局承担。《关于提高火炬开发区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中开管办〔2018〕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