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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22

  政策文件:《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


  按照区党工委工作部署,火炬区住建局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深改委〔2022〕2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21〕104号)以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制定了《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两份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评定分离方法在全国各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探索的逐步深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展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我市已经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深改委〔2022〕2号)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21〕104号)等文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改革正稳步推进。为了使我区在招标评定分离工作中有章可循,我局制定了《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作为下一步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工作的指引。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深改委〔2022〕2号)

  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中建通〔2021〕104号)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以上文件起草完成后,我局征求了区关部门的意见,并将《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在国家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后根据各部门和网上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现在的《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

  四、文件主要内容

  《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共四章三十一条,《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共四章十七条,两份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市级“评定分离”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

  1、进一步明确了实行评定分离的工程范围。在本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如采用评定分离的,可参照《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中建通〔2021〕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按《中山市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山深改委〔2022〕2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实施。适用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采用评定分离,须报区分管领导决定。在市政府和市级部门指导意见出台后,按最新文件执行。

  2、进一步明确了择优因素。择优因素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规模、企业服务便利性、经济贡献、投标报价、项目管理人经验与水平、同类工程经验(业绩)及履约评价、企业及其人员的廉政记录、信用等因素。定标委员会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招标人也可在定标前明确相关择优要素的优先顺序。

  3、明确了清标结束后由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认。招标金额大于10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或招标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施工类项目,由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认。

  4、《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中明确了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呈批、备案、保管等事宜,按规定进行审查和备案。招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事先制定定标规则,在定标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具体项目的定标方案。项目定标方案应当对清标内容、定标方法、定标操作细则、择优方式、择优因素等内容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报区住建局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科备案,同时抄送区纪工委,保证定标规则的可追溯性。住建局各科室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招标项目,项目招标文件和定标方案由住建局局领导班子组织专题会进行研定,必要时邀请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

  五、社会公众意见及其采纳情况说明

  为更好地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于2022年5月31日-6月14日(10个工作日),在国家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对《火炬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试行)》和《火炬区住建局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实施导则(试行)》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火炬开发区住建局

  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