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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推动服务业振兴发展扶持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17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推动服务业振兴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我区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火炬开发区推动服务业振兴发展扶持办法》(中开管〔2023〕17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优化服务业结构、做强生产性服务业、优化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服务业集聚程度,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促进火炬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精神,并依据《中山火炬开发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3〕15号)规定,制定《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打造服务业载体平台和支持服务业能级提升、打造消费增长新引擎、鼓励电子商务新业态建设以及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说明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列明扶持对象包含的行业门类。

  (二)打造服务业载体平台和支持服务业能级提升。明确载体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导向,即强调集聚和发展能级提升。

  (三)打造消费增长新引擎。围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多方面进行支持,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打造新消费场景。

  (四)鼓励电子商务新业态建设。鼓励头部互联网企业招引和打造电子商务园区,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发展B2C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培训)、参赛参展等活动。

  (五)附则。制定政策衔接条款,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的情形进行规定,确定政策实施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