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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新春暖工稳产促消费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8

文件: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新春暖工稳产促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我区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火炬开发区新春暖工稳产促消费若干措施》(中开管〔202414号)(以下简称《措施》),自202427日起施行,执行至20241231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火炬统筹区企业暖工稳产,巩固和增强全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四项十二条,包括稳产增效促发展、稳工稳岗促就业、促消费送优惠聚人气、送祝福送温暖送慰问。具体如下:

(一)对20243-12月(自然月)增量工业企业新升规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速5%以上,且2024年工业产值同比增加5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速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量部分不超过0.8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48万元;其中,对工业产值一季度同比增速为3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上浮至1,每家企业最高60万元。

(三)对规上软件信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科学技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的,按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奖励0.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四)限上批零住餐业,一季度零售额或营业额同比增同比增长10%及以上,其同比增加的部分进行补贴。具体按市级政策执行。

(五)在202411日至630日期间,企业新招用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六)2024年期间,企业组织或激励在职员工技能提升,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给予企业一次性最高每人1500元的补贴。  

(七)对在用工监测工作上表现积极和填报质量高的企业,给与企业经办人员每年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  

(八)对在一季度举办聚人气活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贴。

(九)向企业、职工发放福袋、安排团圆饭;在售房地产项目促销、新春三条文旅线路、商圈年货节等促消费活动;留区员工送20G流量包。

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以责任单位为准,并由责任单位制定及组织实施。本政策各措施解释权归责任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