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及产业园区项目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快项目征拆工作时间,且合法合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要求,需通过制定具体统一可行、贴合本镇街实际的认定细则和标准,对历史土地和房屋联审认定工作进行规范。
二、关于文件内容的说明
第一点,文件的适用条件。主要对于因涉及项目征收且满足相应条件的未登记土地房屋。
第二点,历史土地面积的上限。为避免过度补偿等问题的出现,以我区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可享受征收补偿相关补助和奖励政策的历史联审土地面积上限。
第三点,房屋建筑总面积的上限。根据相关自建房标准及我区具体情况,明确可享受征收补偿相关补助和奖励政策的房屋建筑总面积。其中部分房屋还需满足相应时期有关文件规定的建筑标准。
第四点,超出上述相关规定的历史土地或房屋的补偿处理方式。
第五点,文件的适用范围。
第六点,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第七点,文件实施前后的相关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