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1〕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山火炬开发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止,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区创新创业中心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载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人:欧金叶;电话:0760-89877791;
传真:0760-88292232;邮箱:1367713745@qq.com。
附件:2022年中山火炬开发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资助名单
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