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下称“留创园”)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火炬开发区创新创业的标杆,根据《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中府办函〔2021〕60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加速期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通过留创园入园评审并签订入园协议,留学人员占30%及以上股份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注册地、纳税地须在园区内,原则上其主要研发、经营场地在园区内。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较好,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持有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近两年销售收入累计达8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持有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累计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市场化风险投资机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
3.企业进入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增长率30%(含)以上。
二、扶持政策
获批留创园加速期企业,可在最长24个月内享受以下政策:
(一)最大500平方米的场地免租;
(二)超出500平方米不到2000平方米的场地按合同价的30%交纳租金。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签字、盖章后送至中山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一路6号A栋A2-210室。
(二)材料初审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
(三)专家评审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3位或5位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综合申报条件、企业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等要求出具专业意见,确定是否推荐为园区加速期企业。
(四)项目审批
专家评审推荐的园区加速期企业经区主管部门、区管委会审批后由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落实租金减免。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评审时间为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企业应如实、完整提供各项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企业享受加速期减免租金期间不得迁离火炬开发区。
五、联系方式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刘秋桃
联系电话:0760-89877793
联系地址: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一路6号A栋A2-210
附件:1.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中府办函〔2021〕60号)
2.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加速期企业申报表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刘秋桃,联系方式:1893339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