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旺佳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68542535Y
法定代表人:覃广飞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北路**号之**、**-**楼
经我机关(单位)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娱乐场所招用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
我机关(单位)已于2024年05月17日公告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横栏罚告字[2024]第10-003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机关(单位)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申请。
以上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的规定。
我机关(单位)根据你(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圆整(¥45000.00)。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横栏罚字[2024]第10-00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机关(单位)领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行政处罚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我机关(单位)将申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06月05日
联系单位: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876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