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工作变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及《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委办〔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横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社会监督,经研究,决定调整横栏镇河长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横栏镇河长名单
横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