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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横栏人社检查〔2024〕048-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29 分享:

  涉嫌欠薪人:马文锋

  身份证号码:4305241986********

  住址:湖南省隆回县花门街道七里村1组**号附**号

  联系电话:131003***99

  经营字号璐锋喷粉厂(无证照)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10月8日,我单位分别接到陈某某、周某某等多名工人反映你在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富横西路30号经营的璐锋喷粉厂(无证照)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经查,你经营的璐锋喷粉厂(无证照)已关停,涉嫌拖欠陈某某、周某某等多名工人2024年7月至9月期间工资。现你不知去向,且无法联系。我单位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均未果。

20241018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你经营的璐锋喷粉厂(无证照)门口张贴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横栏人社检查2024048号),要求你于2024102116时到我单位(镇人社分局205室)接受调查,但你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11116时前到我单位(镇人社分局205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你逾期仍不配合处理的,我单位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我单位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

  联系人:谷先生、方先生联系电话:0760-87686298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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