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将于近期对一批罚没物资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后物品残值剔除物品处理所需费用后将全部上缴国库。我局现定采用“招标择优、价高者得”的竞标方式选定合适的废品回收公司负责本次销毁处理工作,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带齐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等资料到我单位办理竞标登记手续。
附件:《物品清单》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2楼
联系电话:0760-87668021
联系人:陈先生
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