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就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以南,进厂路左侧4.583亩土地以举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一、项目(标的)概况
(一)位置:污水处理厂以南,进厂路左侧。
(二)土地面积:4.583亩。
(三)租赁用途:农业种植。
(四)招租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共5年。
(五)招租底价:2500元/亩/年。
(六)标的物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
(七)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交易方式:竞投人在招租底价基础上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中标。每次增价跨度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
三、竞投人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组织。本公告发布日前,与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有违约行为及诉讼发生的不得参加。
四、参加竞报价报名时间、办法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竞投人须于2024年11月27日17:30前须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00),开户银行:中山市建设银行横栏支行,收款单位名称: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0178110100003576。竞投人转账交纳保证金后,须于2024年11月28日15:30前到招租单位财务处(横栏镇长安南路56号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760-87660668)开具收据。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00-16:30。
(三)报名地点: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政府对面旧公安楼)四楼开标室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7668238
(四)报名所需资料
1.以单位名义报名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所有原件验证后退回。
2.以个人名义报名的:竞价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价的,必须携带竞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原件。
五、资料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或自然人请在中山市横栏镇政府信息网财政信息-采购招投标版块(http://www.zs.gov.cn/hlz/czxx/cgztb/)查看下载相关资料信息。
六、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30
2.竞价地点: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政府对面旧公安楼)四楼开标室
七、竞价报到凭证
竞价人参加竞价活动报到时,须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审查,如不能出示视为自动弃权。
八、联系方式
招租方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56号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0760-87660668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以南,进厂路左侧4.583亩土地(招租方案、位置图、土地租赁合同书范本)
中山市横栏镇茂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