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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19 分享:

  梁权、刘典亮

  你们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为查清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调查询问通知书》(粤中横栏调询通〔2024〕第1-006号),要求你们协助调查。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们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调查询问通知书》(粤中横栏调询通〔2024〕第1-006号)(内容详见附件),我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调查询问通知书》(粤中横栏调询通〔2024〕第1-006号)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