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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横栏人社检查〔2024〕049-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03 分享:

  涉嫌欠薪人:谢惟东

  身份证号码:3621331982********

  经营字号:谢惟东灯饰加工厂(无证照)

  住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方太乡黄*村***组*号

  联系电话:135907*****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8月6日、12日,11月8日,我单位分别接到覃某某、韦某某等多名工人反映你在中山市横栏镇接庆八街19号五楼经营的谢惟东灯饰加工厂(无证照)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经查,你经营的谢惟东灯饰加工厂(无证照)已关停,涉嫌拖欠覃某某、韦某某等多名工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期间工资。现你不知去向,且无法联系。我单位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均未果。

  2024年11月25日,我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你经营的谢惟东灯饰加工厂(无证照)门口张贴《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横栏人社检查〔2024〕049号),要求你于2024年11月27日16时前到我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205室)接受调查,但你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11月6日16时前到我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205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你逾期仍不配合处理的,我单位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我单位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你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

  联系人:谷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87686298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