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单位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中山市华责电线有限公司
案 由: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时 间:2024年1月27日09时00分
地 点: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案审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