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名称:中山市鸿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DNPW5K0G
法定代表人:亢雷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富橫中路华泽二街**号首层之**
根据你(单位)2025年4月2日就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单位)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15时00分在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 案审室举行听证。本次听证由为卢锦胜听证主持人,梁培南、梁容生为听证员, 黄绮珊为书记员。请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准时参加。
1. 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主持人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2025年4月25日前)向本机关(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 2025年4月24日前向本机关(单位)提出,由本机关(单位)决定是否延期。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单位)将终止听证。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 1-2 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当事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 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 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并事先告知本机关(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 张恺琦(1912119****)、李培顺(1912119****)
联系电话: 0760-87661812
单位地址: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 39 号二楼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