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河长制工作,引导民间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凝聚各界护水合力,助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横栏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民间河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民间河长”是指由政府招募的,模范遵守护水、治水法律法规,热心河湖管理保护,发挥河湖管理保护宣传员、巡查员、监督员、示范员作用的民间志愿者。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自然人。
2.居住或工作在有关河涌(河涌名单及分布图见附件2、3)附近,具备经常巡查河涌的便利条件,有时间和精力开展巡河、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等工作。
3.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河长制、水污染防治等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4.具备宣传、巡查、监督和示范河湖保护的意愿和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拍、发照片,具备一定文字撰写、编辑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5.环保、志愿者、户外活动等合法组织负责人,学院、学校水环境保护类专业教师,社会热心人士等优先考虑。个人或家庭有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及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人员不宜担任“民间河长”。
三、聘任方式
经过自愿报名(报名表参照附件1)或推荐、遴选、审定程序,由横栏镇河长办颁发“民间河长”证书。聘期一般为1年。
可“一河一长”即一人担任一条河涌的民间河长;“一长多河”即一人可担任多个相邻或相近的河流民间河长;“一河多长”即同一河流可多人担任民间河长;若暂无适当人选,某条河流的民间河长可暂时空缺。
四、待遇奖励
“民间河长”是志愿者,无报酬。
对成绩突出的优秀“民间河长”,横栏镇河长办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职责
1、“民间河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员,义务宣传河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河道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2、“民间河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巡查员,义务巡查河流,向河长反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损坏河道环境的有关问题。
3、“民间河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员,义务监督河长制及河湖治理保护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民间河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示范员,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形成带动示范效应。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请将填好的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横栏镇河长办邮箱:hlhzb2020@163.com。
招募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止。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0-87766562。
附件:1.横栏镇“民间河长”报名表
2.横栏镇内河涌名录
3.横栏镇内河涌分布图
横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