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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栏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1 分享: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横栏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8

 

 

 

 

横栏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

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教督函201823,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领导机构

组长:梁泽基(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杜勇(人社分局)黎健荣(综治维稳办)、黄学颖(社会事务局)赵彬(安监分局)、赖小柱(工商分局)、霍嘉俊(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赖桂康(公安分局)郑鸿平(消防大队)、梁江华(供电分局)、梁炳坤(供水公司)、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中小学校长。

办公室设在横栏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霍嘉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三、治理对象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教育、人社部门许可和工商、

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中心,全公民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

、治理重点

安全隐患突出,无证照经营,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

秩序,超范围办学(或与登记事项不一致),培训内容超纲教学,培训机构与学校招生挂钩、公办教师参与培训机构活动等问题。

治理内容和整改要求

(一)安全隐患。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三)有照无证。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四)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在培训期间全程要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生参加培训形成的过程材料发给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五)培训与招生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各教育部门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 

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并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人员在试题命题、质量检测命题中,配合校外培训机构,出超常、超纲的题目;坚决查处教研机构指引学校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

(八)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5月底前,由人社分局社会事务局、工商分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消防大队、各村(社区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队伍,对全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摸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对全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以及中小学校违规招生和教学情况进行摸底。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6-10 月期间,根据问题台账,全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清理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11 月底前,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牵头人社分局综治维稳办、社会事务局安监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供水公司、各村(社区)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全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12 月底前将专项治理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四阶段:回头看检查。2019 5 月底前,镇相关部门对集中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并将培训机构办学经营信息和回头看检查情况(含是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

七、各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教基厅20183号)、粤教督函201823号、中教体通2018126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建立由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牵头,人社分局社会事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

1.人社分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牵头对由人社部门审批的超范围经营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协助处理相关的劳资纠纷。

2.经信局处理相关培训机构的收费、退费问题,配合各部门进行维稳工作。

3.综治维稳办、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和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配合获取培训机构的学生资料,协助做好形势研判分析、安全隐患线索收集通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维护良好行政执法环境和社会安全稳定。3社会事务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牵头对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培训机构开展超业务范围活动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4.综治维稳办(司法所)协助各部门进行整顿治理,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执法依据,做好维稳工作。

5.安监分局消防大队根据各部门的摸排结果,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6.工商分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工商登记事项和企业不依法公示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无证从事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并根据市要求完成填报相应的表格。

7.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负责对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和相关人员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整治;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牵头对由教育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培训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进行落实,并根据市要求完成填报相应的表格。   

8.村(社区充分发挥家长、群众等社会力量,摸排本社区的无牌无证经营的培训机构,并配合相关的联合执法行动。

八、人员安排和做法

由于本次治理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在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参加该项治理行动,具体人员安排如下:人社分局1综治维稳1、社会事务局1安监分局1、工商分局1、食药监分局1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3公安分局1消防大队1、供水公司1供电分局1、各村(社区)工作人员1人,治保会工作人员1人(其中三沙村、新茂村、贴边村治保会工作人员2人)。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具体跟踪人员,不能随意换人,确保行动时相关人员准时到位。

5月底前,人社分局、社会事务局、工商分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消防大队、各村(社区)相互配合,对全各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摸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6-10 月期间,根据问题台账,全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清理整顿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

想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校外

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二)抓好统筹协调。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

应急反应机制,组建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治理队伍,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制

定风险防范预案,保护好学生家长利益和校外机构合法权益,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

构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诚

信质量办学。同时,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不盲目攀比。此外,要畅通群众反映情况渠道,调动各方积

极支持专项治理工作。

(四)各部门要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每阶段的整治工作,并按时上报排查表和整治信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已完成本次整治的网上信息上报系统,各单位完成排查后要及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数据最终汇总和治理工作汇报由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完成。

横栏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760—87689122、举报邮箱:jyjhl01@126.com

 

联系人:吴炳炎,联系电话:87689122,邮箱:jyjhl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