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横栏镇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横栏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共收集到镇人大代表提出的1个议案及29个建议需要办理。
(二)市府办建议提案科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个建议需要办理。
二、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
1. 3月23日前,党政办梳理29个建议的内容、领衔代表,提出初步承办单位方案,向有关承办单位征求意见。
2. 3月31日前,党政办确定最终承办单位,召集相关承办单位召开建议分办会议,明确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3. 6月30日前,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通过座谈会、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并书面回复领衔代表。书面回复的副本交至党政办、人大办各1份留存。
4. 7月31日前,人大办向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代表对建议回复的满意度及意见。
5. 9月30日前,如领衔代表对回复不满意,主办单位需完成二次回复。
(二)办理镇人大代表议案
1. 3月31日前,党政办根据议案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召集相关承办单位召开议案分办会议,明确承办单位工作职责,形成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2. 4月30日前,承办单位向人大主席团报告议案实施的工作方案,人大主席团审议该方案并做出决议。
3. 7月31日前,人大办组织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11月30日前,承办单位向镇人大主席团提交议案决议或决定的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
镇人大主席团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代表议案的实施、完成情况,印发至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三)办理市府办建议提案科交办的建议
1. 3月5日前,党政办在中山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平台上完成建议签收。
2. 3月5日前,党政办确定建议分办单位,下发办理通知书。
3. 3月16日前,各分办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将对市级主办单位的回复交至人大办汇总。
4. 3月23日前,人大办汇总各分办单位意见,形成总体回复交至党政办。
5. 3月31日前,党政办以横栏镇政府的名义正式发函回复市级主办单位。
6. 4月8日前,党政办将正式回复文件上传至中山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平台。
三、办理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每个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意识,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答复办文格式规定,认真办理。
(二)各承办单位在接到议案、建议拟办通知后,要认真审阅,对认为确实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交办任务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转办意见。
(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必要时要联合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尽早研究对策,形成统一、完整的答复。
(四)各承办单位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严把质量关,结合议案、建议的具体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基础数据,合理化建议等内容要充实。坚持开门办理,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多种渠道,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准确掌握代表意图,听取和采纳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到提办双方的良好互动,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所提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尽力解决;因条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有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五)各承办单位责任人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成后,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对已答复可以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按期落实;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正在解决;对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创造条件主动解决;对答复的问题如有新的进展,须向代表做二次答复,同时要认真总结。
(六)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或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要及时安排、早答复、早落实,确保议案、建议回复率达到100%,力争代表面商率、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