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横栏镇设置长者饭堂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横栏镇设置长者饭堂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满足我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量到质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21号)、《关于印发<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老有所养,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居家养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创新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满足居家养老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设立长者饭堂
针对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营养需求设立长者饭堂,开展集中用餐服务。
长者饭堂集中用餐区设在横栏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厨房同时作为长者饭堂厨房,由康乐中心厨工负责烹煮及配餐。视项目实际发展规模,通过政府统一招聘或采购服务等方式,逐步增加相应数量的厨师、厨工。
三、就餐和服务供应原则
(一)收费原则
根据服务对象类型,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收费。
(二)自愿原则
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不得强制对象接受服务。
(三)公平原则
菜式选择、就餐时间符合普遍需求,菜品质量、份量符合相应标准。
四、服务对象
(一)无偿服务对象
1.特困供养对象中的散居老年人;
2.双低家庭中的老年人;
3.一般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独居高龄老人;
4.孤寡独居的老年人;
5.一级残疾军人中的老年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
(二)低偿服务对象
1.重点优抚老年人;
2.优抚对象中独居或失能老年人;
3.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及其残疾子女。
(三)有偿服务对象
除无偿和低偿服务对象外,辖区内需要就餐的老年人。
上述服务对象视政策文件变化作调整。
五、配餐标准和定价
根据物价水平,突出公益福利原则,长者饭堂配餐标准为两肉一菜一汤。因物价上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上升需作出调整的,应提前公示调整方案,并报镇社会事务局审核和备案后执行。
六、收费方式
实行集中用餐、允许自行取餐方式进行配餐,按照无偿、低偿、有偿三类进行收费:符合无偿服务条件的,不收取餐费;符合低偿服务条件的,收取餐费5元/人/餐;符合有偿服务条件的,收取餐费8元/人/餐。开业初期或各重大节日实行就餐减免优惠。
备餐计划及收费工作由承接我镇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工机构负责,服务对象可到横栏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餐费预存,或委托所属村(社区)代办。承接运营的社工机构按实际发生餐次及餐费每月结算,按月足额返还餐费至镇财政分局。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定期上报用餐计划,长者饭堂在上报的用餐计划基础上进行备餐。
七、用餐方式
(一)服务对象自行到长者饭堂集中用餐区就餐。
(二)各村(社区)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的配餐需求,安排专人到长者饭堂统一取餐至指定配餐点,及时分派给用餐对象。
(三)送餐服务视实际情况开展。
八、办理程序
(一)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到村(社区)填写申请表,经村(社区)核实对象类别并上报至镇社会事务局。对于行动不便且确需申请就餐的长者,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工一同入户登记资料。
(二)镇社会事务局按对象类别核准制发就餐卡,按类别实行管理。
(三)老人凭就餐卡前往长者饭堂办理(或购买)集中用餐或送餐服务。
九、经费来源
市、镇居家养老专项经费,向社会募捐款项。
十、日常监管
(一)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各村(社区)应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有关情况,若对象因以下任何条件之一需中(终)止服务的,应及时上报镇社会事务局,并注明中(终)止原因。
1.服务对象离世;
2.服务对象户籍迁出横栏;
3.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
4.服务对象主动申请中(终)止服务;
5.发现服务对象的申请资料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享受条件的。
(二)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检查。
(三)畅通意见收集渠道。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督促承办运营单位限时整改,不断规范完善,进一步提高助餐送餐服务质量。
(四)定期开展满意度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满意度抽查,将其纳入长者饭堂考核评估重要参考依据,并作为承办运营单位服务承接和延续的依据。
(五)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聘请若干名热心、关爱老人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作为长者饭堂社会监督员,共同将长者饭堂打造成老年人喜欢的、实惠的、满意的和放心的爱心饭堂。
(六)加强村(社区)责任感。各村(社区)要加强对送餐员监督管理,确保餐品及时准确分派给用餐对象,如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七)逐步组建送餐队伍。根据长者饭堂运行情况,建立全职、兼职和志愿者义工队伍相结合的送餐队伍,鼓励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参与助餐配餐志愿服务,为高龄病残、不便出门等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十一、文件有效期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横栏镇社会事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