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横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公示期为7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0760-87766355
序号
拟保障对象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数
拟保障人数
拟保障
金额(元/月)
1
吴润枝
三沙村
1634
2
周惠珍
新丰村
1170
中山市横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