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横栏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横栏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山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由省级以上(含同级,下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
1.在鸡群中分离出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他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
2.未经免疫的鸡、种禽H5、H7亚型禽流感血清学或病原学检验呈阳性。
3.鸡群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禽流感血清学或病原学检验呈阳性,且可排除鸡新城疫;其他家禽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他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
(二)疫情的分级。
根据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将重大动物疫病划分为三级:
1.一级疫情:在30天内出现10个以上疫点。
2.二级疫情:在30天内出现5-10个疫点。
3.三级疫情: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横栏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陈永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魏子华(党委委员)
成 员:冯俊(党政办、应急办)、余林杰(宣传办)、黄文浩(农业局)、黄志敏(卫计局)、廖嘉红(财政分局)、肖继雄(环保分局)、叶根华(执法分局)、赖小柱(工商分局)、林如海(公安分局)、吴国明(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潘理理(卫生监督所)、梁明金(兽医站)、关镇江(交警大队)、蔡荣辉(横栏医院)、叶振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梁健萍兼任办公室主任,梁明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电话:87766533。
(二)部门职责。
农业局:组织动物防疫和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指挥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筹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经费,保障应急防疫储备资金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加强对防疫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执法分局:负责加强对无证流动经营动物及其产品摊档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工商分局:加大对镇内各农贸市场、畜禽销售点等畜禽流通环节的监管检查以及市场消毒清洁工作的力度,严禁来源不明的畜禽上市销售。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发现疫情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维持公共秩序以及交通秩序,确保能及早有序妥善处理好疫情。
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做好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正面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明白重大动物疫病是可防、可治、可控的,确保我镇社会大局稳定。
兽医站:组织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和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
卫生监督所、横栏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控、防治以及消毒工作。组织人力对全镇范围内的宾馆、酒楼、食店等场所的畜禽卫生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上述场所做到进货畜禽健康,存放干净卫生,确保饮食安全。
各村(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动物防疫法律和知识宣传,实施强制免疫,加施动物防疫标志,建立本村动物饲养、免疫档案,协助镇兽医站开展消毒、产地检疫、动物饲养场监管、检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工作。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向镇兽医站报告,并由兽医站核实后统一上报镇党政办及市有关部门。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三级疫情应急措施。
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及本预案规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或接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采集病料,送上级指定实验室诊断。当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后,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对经市职能部门确定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立即召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采取措施禁止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流出疫区。
(二)二级疫情应急措施。
发生30天内出现5—10个疫点疫情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二级疫情应急措施,迅速调动人员、物资、技术、资金等对疫情发生地给予紧急支持,同时报请市职能部门拨给紧急防疫经费、物资、药品等。
(三)一级疫情应急措施。
发生30天内出现10个以上疫点疫情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级疫情应急措施,同时向市职能部门报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疫区给予经费、物资、药品等紧急支持。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兽医站要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疫苗、消毒药品、器械等。
(二)资金保障。
财政分局每年储备应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禽补贴、疫情处理业务、疫情监控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加强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手段。
(四)人员保障。
兽医站要成立动物疫情诊断小组,负责提供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
(五)疫情处理。
成立横栏镇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队员由镇农业局、公安分局、兽医站、交警大队、横栏医院、疾控中心等部门人员及各村(社区)防疫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本镇范围内从事畜禽类饲养、经营和畜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规定,执行市、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作的规定。
(二)对拒不执行本预案规定,不接受强制免疫接种、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栏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横府办〔2013〕6号)作废。
(四)本预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