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横栏镇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横栏镇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的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夏秋季征兵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习近平主席提出的“能打仗,打胜仗”强军目标,以上级征兵工作指示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征兵会议精神,围绕“保证兵员质量”这一核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统筹安排,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夏秋季征兵任务。
二、领导架构
(一)成立横栏镇2018年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永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林培华(党委副书记)、林达光(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梁健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梁添保(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永利(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梁泽基(党委委员、副镇长)、高桂冰(党委委员)。
成 员:刘炎良(监察室)、叶俊新(党政办)、杜勇(人社分局)、余林杰(宣传办)、叶根华(武装部)、黄文浩(农业局)、黄学颖(社会事务局、妇联)、黄志敏(卫计局)、廖嘉红(财政分局)、吴国明(宣传文体服务中心)、赖桂康(公安分局)、蔡荣辉(横栏医院)。
同时,各驻村团队按驻村分片包干负责征兵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7766339、87668669),由林达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根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梁雪妮(党政办)、黄淑英(宣传办)、谢玉茂(武装部)、黄日华(卫计局)、梁沛卿(执法分局)、吴炳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陈桂洪(公安分局)、林芳(横栏医院)。
征兵工作投诉举报联系电话:87766339(24小时接听);纪检部门投诉电话:87766707;市征兵办投诉电话:85155053。
征兵办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兵役机关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调做好征兵期间宣传发动、体格检查、学历政审、政治审查等相关各项工作;
3.负责做好双合格青年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4.负责认真整理好双合格青年的档案资料和部队交接工作。
5.严格杜绝征兵工作人员接受适龄青年和家属的宴请或收受礼金、礼品。
(二)成立征兵工作小组
1.体检组
组 长:蔡荣辉
副组长:林芳
职 责:
(1)组织镇体检队做好今年应征青年体检;
(2)横栏医院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和体检场地落实,并准备好相关体检器材;
(3)严格执行征兵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体检标准;
(4)明确体检工作人员责任,“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发现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2.政治考核组
组 长:林如海
副组长:陈桂洪
成 员:各村(社区)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
职 责:
(1)贯彻执行征兵命令和上级有关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指示,掌握征兵政策;
(2)制定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
(3)重点了解长期在外、人户分离和无犯罪记录情况发生;(4)落实“谁考核、谁签名、谁负责”,发现违规者将按有
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宣传和学历审查组
组 长:余林杰
副组长:吴国明
成 员:宣传办及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征兵期间跟踪新闻报道及应征青年学历审查工作。
4.廉洁征兵监督组
组 长:刘炎良
职 责:认真落实广东省“阳光征兵”政策,抓好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法律纪律观念,做到廉洁征兵,并自觉执行政策规定。对征集名额分配、体检、政治考核、定兵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5.各村(社区)
职责:负责做好应征青年的报名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学生寒、暑假期间及“春节”、“八一”慰问活动等机会,召集适龄青年与家属进行座谈,营造参军入伍宣传活动氛围。重点提高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读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入伍比率。坚决做到“六公开”,即“征兵指标和政策纪律公开、进站体检名单公开、体检政审合格名单公开、预定兵员名单公开、定兵结果公开、投诉举报违纪电话公开”,在横栏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过程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征兵工作全程“阳光作业”。双合格大学生确保100%入伍,确保思想稳定,安心服役,发生退兵、换兵的在年度考核中直接扣分,不能被评为全优单位。参照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拒服兵役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协调相关部门对其升学、(出国)出境、就业、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进行限制。
6、聘请征兵工作监督员
监督员:刘炎良、刘千里、梁玉萍、莫桂珍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国征〔2017〕5号)文件精神,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在征兵工作期间聘请市、镇人大代表对我镇征兵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征兵准备阶段(1月10日至7月31日),包括召开征兵动员会议,由武装部 、社区(村)负责;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10日至8月30日)由武装部、宣传办负责;
第三阶段:接受报名阶段(6月6日至8月5日)由各社区(村)负责;
第四阶段:征兵体检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由武装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院、社区(村)负责;
第五阶段:征兵政治考核、家访阶段(8月20日至31日)由武装部、公安分局、社区(村)负责;
第六阶段:审批、定兵阶段(9月1日至10日)由武装部负责;
第七阶段:新兵交接、总结阶段(9月5日至31日)由武装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