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横栏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横栏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控工作,加强全镇地质灾害工作的联动,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8〕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防治基础工作进一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主要任务
一是汛期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确保“一点一档”,及时更新信息,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以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工作制度。
三是做好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准确摸清我镇地质灾害隐患详细情况,建立专门的工作数据库。
四是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治理工作。
五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与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二、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内每小时降雨量大于50毫米、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3日累计降雨量大于175毫米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横栏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永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志恩(副镇长)
成员单位:农业局、住建局、交通分局、安监分局、财政分局、水利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村(社区)
横栏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主要负责本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国土分局:负责本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主要包括:负责组织对可能引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协助转移与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及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1)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
(4)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管控检查;
(5)负责核实、统计全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并按规定报告市国土资源局;
(6)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7)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查明原因,确定是否需立即采取抢险治理措施或短期内需采取治理措施。
2.农业局、交通分局、安监分局、水利所等单位负责各自管理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落实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包括防治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维护等工作;
(2)负责本部门地质灾害的巡查、登记工作;
(3)负责本部门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的处置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应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治理或应急治理工作;
(4)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向镇政府或国土分局报告。灾情报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灾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住建局、规划分局等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审批除交通、水务等领域外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专项治理工程的施工报建,按照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
4.财政分局:负责统筹安排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及应急工作。
5.各村(社区)的职责主要包括:
(1)村(社区)委主任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人,负责统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负责村(社区)辖区内地质灾害日常排查及防治工作,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镇国土分局;
(3)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4)采取预防措施和协助落实治理地质灾害点;
(5)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
(一)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巡查、值班制度
各职能部门、村(社区)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横栏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微信群,做好日常监测和巡查工作。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汛期),各职能部门、村(社区)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和公路切坡处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对新发生的灾害点要及时上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情况,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避灾抗灾。
(二)加强联动,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村(社区)根据本《方案》,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形成快捷、高效的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急调查与防灾救灾等各项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联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利用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
1.对威胁3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2.对位于学校、幼儿园附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学堂”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五、防御暴雨应急预案
根据《广东省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2006年粤府令第105号),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色信号、橙色信号和红色信号三种。
(一)暴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局挂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时
1.国土分局要密切掌握水雨情和气象形势,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的工作,督促地质灾害点所在地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2.各村(社区)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暴雨情况,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排查及管控。
(二)暴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局挂橙色暴雨预警信号时
1.国土分局要密切掌握水雨情、险情和气象形势,督促地质灾害点所在地及时采取排危抢险措施,避免地质灾害发生或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2.各村(社区)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暴雨及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加强强排以降低内河涌和积涝地区的水位,随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排涝除险的准备。
(三)暴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局挂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时
1.国土分局要及时对地质灾害点实施应急调查和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协助转移与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及时向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2.各村(社区)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暴雨及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加强强排以降低内河涌和积涝地区的水位,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排涝除险等防御暴雨工作。
六、防御热带气旋应急预案
(一)根据热带气旋影响程度,台风预警级别分为:台风蓝色预警、台风黄色预警、台风橙色预警和台风红色预警。
1.台风蓝色预警:热带气旋消息阶段,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台风黄色预警:热带气旋警报阶段,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台风橙色预警:热带气旋紧急警报阶段,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台风红色预警:热带气旋特急警报阶段,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预警响应分别为:
1.台风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时,预计台风对我镇有一般影响时,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组织防御台风巡查,做好防台风、暴雨准备;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控。
2.台风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台风黄色预警时,预计台风对我镇有较大影响,可能出现台风灾害时,进入防台风、防暴雨状态,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安排值班人员到岗位准备应急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控,协调做好地质灾害点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
3.台风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时,预计台风对我镇有重大影响,可能出现重大台风灾害,进入紧急防风防暴雨状态,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和巡查,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及时预警,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地带人员转移。
4.台风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台风红色预警时,预计台风对我镇有特别重大影响,可能出现严重台风灾害,进入特别紧急防台风、暴雨状态;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值班,及时上报相关险情,确保地质灾害点人员已全部转移到安全地方避险,并对前期开展的工作查漏补缺。及时与镇三防指挥部联系,服从镇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台风、暴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