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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栏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2-31 分享: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横栏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9

 

 

 

 


横栏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

 

为打好我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中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环函〔20181331)《中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中环2018192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18年,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镇水环境质量达到市考核要求2020年前,劣类河涌比例控制在5%之内。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二、主要任务

围绕水污染防治目标,实现三消除(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消除劣类水体、消除劣类入海河流,实现差水变好)和两提升(提升地表水优良水体水质的稳定性和地表水优良水体的等级),重点抓好以下项工作:

  (一)全力聚焦重点水体保护与治理

  一是全力提升优良水体等级和达标稳定性。加强我镇良好水体——西江的水质保护,制定良好水体生态安全评估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全力提升地表水优良水体水质达标的稳定性和地表水优良水体的等级。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依规科学优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按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依时序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孵化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继续推进稔益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按市环保局工作计划完成保护区界碑标志设置及修护、隔离防护工程修复、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环保分局牵头,农业局、住建局、卫计局、水利所、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二是开展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坚持全流域整治、全系统治理、全镇域监测、全民共同参与和全过程监督五个全系统治水理念,全面推进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污染源治理,包括污染源治理、原有管网检测及修复、截污管网铺设、原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生态修复、河涌清淤、水动力增强、景观绿化等工程措施,通过综合施策,全面推进,确保效果。落实河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负起污染源治理责任,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未达标)水体。落实水质保障工作方案。[农业局、住建局、环保分局、水利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全力消除黑臭水体。进一步对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进行深入排查,严格控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废水等直排入河;建立完善保洁制度,加强水体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的清理。未完成整治工程的黑臭水体,要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加快治理。(水利所牵头联系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共同落实)

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恢复和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提升流域水环境承载力。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推进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防治洗砂作业污染水域环境,推动陆地洗砂场和水上洗砂点统一规划监管,保护河道水质生态环境。(水利所牵头联系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共同落实)

科学实施河道清淤工程。2018年年底前全面开展河湖库塘底泥淤积调查,包括底泥分布、淤积地点、淤积深度、淤积总量等,并制定重点河流清淤方案,列出具体清单和治理措施,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河道清淤。加强底泥疏浚、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底泥二次污染。科学实施生态清淤,积极开展底泥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利用。建立并完善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清淤工作长效管理。[水利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三是做好河涌水质监测及自动监测平台的建设。市环保局负责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覆盖全市河涌的水质监测,并公布镇区水质排名,以水环境质量排名倒逼治水责任。镇负责协助河涌水质监测及自动监测平台的建设工作。[环保分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二)着力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效率

一是强化污水截污纳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要同步建设配套管网,严格实施厂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加快城中村、城郊接合部、老旧小区、工业园区等盲点和薄弱地区配套管网和污染支流沿河截污管网建设,着力解决管网未到、雨污合流、污水直排等问题。2018年年底前新增污水管网6公里,开始建立排水管线信息系统、启动对老旧管网进行体检工作、加快村(社区)污水治理、对楼盘排水进行排查备案、编制或修编《污水专项规划》、建立完善以进水浓度为考核目标的管网一体化管养运维机制。新建管网要划分排水单元,确保建成一段、验收一段、通水使用一段,提高已建管网使用效能。新开发区域要全面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在雨污合流区域要加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与建设;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建设调蓄设施、增大截流倍数等措施。加强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截流的初期雨水进行达标处理。加强老旧管网改造,进行系统化的污水管网修复和雨污混流改造。要抓紧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淤积堵塞、老化渗漏、下沉塌陷)、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个进行修复、连通,提高已建管网使用率和污水接管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浓度双提升,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住建局牵头,污水处理厂、市政公司、各村(社区)配合]

二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住建局牵头,污水处理厂配合)。

三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严格执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加强检查监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对运营水平低、未达到无害化等级评价的设施加快进行升级改造,制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加快推进镇级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治理,全力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环卫公司牵头,住建局、环保分局、执法分局、市政公司等配合)

四是加强城镇节水。全力推进节水型城建设。严控地下水超采,配合市水务局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设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设中水设施。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住建局牵头水利所、供水公司配合

(三)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大经济政策、产业布局开展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和结构。对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2018年年底前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经信局环保分局牵头,安监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等配合)

二是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绿色生产。加快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根据《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要求,制定实施本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后评价工作,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经信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国土分局等配合)

三是加快实施我镇加油站的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2018年完成3家加油站改造。(环保分局、各油企牵头,经信局、住建局、安分局消防大队、国土分局等配合)

  四是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石化、农副食品加工、陶瓷砖瓦、钢铁、有色金属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和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推进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大力开展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线路板、酸洗等重污染行业整治,严格实行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行水质和视频双监控,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环保分局牵头,经信局、住建局等配合)

五是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重点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产能企业、加工点、作坊。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环保分局牵头,经信局、各村(社区)等配合落实]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养殖污染治理。严格引导、规范畜禽养殖,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严防复养现象发生。按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减少生猪饲养量。提升限养区养殖场污染防治精细化、标准化水平,推广先进地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经验,实施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部门监管平台。2018年年底前制定公布并组织实施本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重点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推广干清粪方式,推进畜禽清洁养殖,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做好畜禽养殖信息直联直报,及时填报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明确水产养殖空间区域,严格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农业局环保分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二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快高效新型肥料应用和有机肥替代,力争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引导农民用药行为,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健全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改善农田灌溉方式,防治大水漫灌、串灌,实行节水灌溉。(农业局牵头)

三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尽量将污水统一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部分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偏远村庄可以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推行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力量,对农村四边(村边、路边、水边和田边)进行三清理(清理存量垃圾、卫生死角、乱堆乱放)。2018年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住建局、环卫公司牵头,农业局、环保分局、污水处理、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五)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加快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和海事、港航、渔政渔港监督、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快淘汰落后老旧船型,推进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分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等配合)

(六)实施水生态扩容提质

一是保障河湖生态基流。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水位),分期分批确定主要江河湖库生态流量(水位)。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落实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逐步完善生态流量监控体系,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水利所牵头联系市水务局落实)

二是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完善引流活水工程,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提升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水利所牵头)

三是加快建设美丽水网。开展河岸湿地建设、护坡生态化改造等工程,恢复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开展珠三角美丽水网建设,以西江干流为主干廊道,逐步恢复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建设湿地公园,恢复岭南水乡风貌。(农业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分局、水利所国土分局等配合)

(七)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摸查建档和管理。全面排摸、清查入河湖排污口,明确排污口位置、排放主体、排放规模、排放强度、排入水体及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入河湖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和排污信息。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列入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水利所牵头,住建局、各村(社区)等配合]

二是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严格执行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要求,分类管理处置入河排污口。对非法设置和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源头水保护、调(供)水水源地,以及输水线路、已划定禁止排污区等水域不合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予以整治;对水域水质影响较大的入河排污口采取提标改造、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深度处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协助市水务局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排污口限期补办手续。(水利所牵头,住建局等配合)

(八)严格环境准入监管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水质达标的控制单元,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污总量等量替代;对其他类别项目,则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供水通道和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受其他区域相关主要水污染物可替代总量指标。严禁在控制断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内建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环保分局牵头)

二是强化督查执法。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依法处罚并责令其限制生产。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查办非法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环保、公安、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对工作中发现掌握的重点排污企业、行业等相关情况要实现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畅顺有效的协作机制。(环保分局牵头,农业局住建局、水利所、公安分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牵头督办辖区内重点河流污染整治。按照市市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指挥部和市水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部署,全面推进全流域系统治污。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方案,建立健全会商研判、预警督导机制,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狠抓各项工程、管理任务的落实。要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横栏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细化河长水质监测断面,将监测断面和水质目标落实到镇、村(社区)二级河长,使各级河长做到治水有责、治水负责、治水尽责。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依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中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压实工作责任,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将实施2018年度镇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按《中山市镇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及信息发布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定期公布各镇区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倒逼落实治水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切实加强资金、政策保障和科技支撑,加大截污纳管、生活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生态治理等治理工程的资金投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各类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充分发挥环境咨询专家库智囊作用,加大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科技支撑,开展流域水体溶解氧变化趋势分析和控制技术研发,研究解决流域性溶解氧浓度偏低的普遍性问题。强化水环境监测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采测分离工作,做好同步采样、同步监测,加强断面监测数据分析,及时评价水质变化情况和治理效果。

(四)实施挂图作战完善挂图作战信息系统,强化信息调度。要加快建设我镇水环境综合整治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水利所、住建局要实施挂图作战,将重点治理项目和生活、工业、农业等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排污口分布、工业产业布局,以及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状况整合到一张图上,加快制作挂图作战图件。通过挂图作战,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坚持一张图干到底,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提速增效。以信息化为抓手,推动互联网+、无人机和无人船、卫星遥感等技术应用,结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挂图作战作用。

(五)强化信息调度。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准确、完整记录进展情况。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信息调度制度,各有关部门于20181215日前将本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函送环保分局,要重点针对市下达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量化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由环保分局汇总后报镇委、政府和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对工作进展滞后的部门、镇区进行通报,并联合市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组织现场检查,督促落实。

(六)加大督导力度。横栏镇人民政府将视情况对国考、省考断面开展达标督导工作,围绕相关联断面及支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我镇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附件:1.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2.中山市2018年重点任务

 

附件1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

类型

2017年水质现状

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

备注

1

稔益水厂

河流型

地级


 

 

附件2

 

横栏镇2018年重点任务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污水厂设计规模(万吨/日)

完成时限

1

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

一期

1.00

2018年年底


 

 

 

河流污染通量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序号

流域分区

断面名称

河流(湖库)

完成时限

1

珠三角

中山横栏六沙

西江磨刀门

水道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