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进一步配合市委、市政府完善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切实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保护好横栏的青山绿水,不断推动林业现代化发展,为中山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和绿色动力。
(二)目标要求
到2021年底,配合市委、市政府建立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相关制度,推广使用省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
到2025年,配合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构建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实现符合“美丽中山、投资热土”的高品质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目标。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生态公益林比例等达到市级要求。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效果更加显著,镇、村(社区)两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建成碧水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宜居绿色横栏。
二、组织体系
(一)构建三级林长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市级林长架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级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村(社区)级林长和副林长设置如下:
镇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林长,镇长担任林长,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按照各村(居)管辖范围实行分片负责。
村(居)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村(居)党委书记担任林长,村(居)“两委”干部任副林长,实行分片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组建以挂村(居)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林管员队伍,每条行政村(居委会)安排一位林管员,协助开展辖区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每条行政村(居委会)至少落实安排一名半专职护林员负责管护。
(二)建立工作机构
根据我镇自然资源条件与实际建设情况,镇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林长办公室,林长办公室设在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横栏分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职责
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管理与建设,组织落实林地管护、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级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向上一级林长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以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
1.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征占用与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深入开展打击毁林违建、捕猎野生动物,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红树林等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维护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横栏分局,各村(居))
2.加强自然公园建设及管护。筑牢“花木斑斓,宜居横栏”生态环境基础,完善各类自然公园的基础硬件建设,加强履行日常管理、巡护、执法等职责,推动自然公园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巩固我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建设成果。(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村(居))
(二)推进全域生态修复
1.深入推进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大力贯彻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推动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推进公园体系建设、道路生态廊道建设、公共绿地建设,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增加森林、公园面积,完善横栏森林小镇建设发展格局,配合市森林城市建设发展,助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村(居))
2.大力实施自然资源要素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森林提质增效,坚持人工造林、补植套种等措施。针对矿区废弃地、山体滑坡创面、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脆弱区,根据分类治理的原则,科学实施整治复绿。加强水环境治理,结合实施万里碧道、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水资源质量,注重营造水系岸线绿化景观,逐步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探索实施湿地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重塑优化岭南水乡风景风貌。(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村(居))
(三)强化林业灾害防控
1.夯实林业防火基础建设。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林业防灭火预案,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林业防火宣传教育。(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林地行政村)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加大除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工作力度,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3.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各自然保护地、候鸟迁徙通道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科学处置,防范野生动物携带人畜共患病病毒扩散。(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横栏分局,各村(居))
(四)完善林业管护机制
1.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基层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足额编制,配备专业人员,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林业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管护水平。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起基层林业部门转承协作,各行政村实行林长、林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源头管理的架构体系,推动落实“一林一技(林业科技人员)”“一林一警(警务人员)”,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确保辖区内的森林(含公园区域)都有林长、林管员、护林员、科技人员、警务人员负责参与管理。(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横栏分局,各村(居))
2.推进信息化建设。协助市相关部门单位构建适配本地化的操作平台,实现资源管护、责任制考核高效管理。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林长制建设动态发布,发挥社会监督林长履职、全民参与治林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各村(居))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1.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森林经营、林木采伐、自然公园建设等体制机制,探索实施林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引导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城乡绿化建设,激发共建共享活力。(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市财政局横栏分局,各村(居))
2.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林业绿色旅游等新业态,加大优质绿色惠民生态产品供给,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促进生态服务功能转化经济效益,实现绿色生态富民增收。(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强化依法治林管理
1.加强林业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制定我镇林业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制度,做好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依法治林氛围,促进林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2.提升林业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与上级部门单位的衔接工作,积极接受上级部门单位的监督指导,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联合执法,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追究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牵头单位: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横栏分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和各村(居)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单位及村(居)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各项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考核问责,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居)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及村(居)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健全年度约谈问责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
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增长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配套制度。强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夯实林长制基层基础。积极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四)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总体情况。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林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林业科普教育,以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形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全社会人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共同推进“花木斑斓,宜居横栏”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横栏镇镇、村(居)级第一林长、林长、副林长名单
横栏镇镇、村(居)级第一林长、林长、副林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