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政策解读

《横栏镇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方式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6-07 分享:

政策文件: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栏镇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


为减轻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租金支付压力,拟对承租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的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采用减免方式分档收缴租金,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租金标准:

一、属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按市物价局《关于中山市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价〔2012〕65号)确定的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计租。

二、横栏镇政府公租房计租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

三、横栏镇政府公租房分档租金标准。

四、保障对象名下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部分不予租金减免


横栏镇政府公租房分档租金标准如下:

   (一)本市户籍家庭

    本市户籍家庭月缴租金金额=政府公布的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收入系数×人均承租公租房面积系数×家庭结构系数×承租公租房计租面积

(二)流动人员家庭

1、流动人员家庭月租金标准按政府部门公布的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执行。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70%以下(含此线)的流动人员家庭,经审核收入、资产后,按上述第(一)款本市户籍家庭标准执行。

 

保障对象名下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部分不予租金减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分档租金标准=政府公布的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收入系数×人均承租公租房面积系数×家庭结构系数;

(二)应付租金=承租公租房计租面积×分档租金标准本市自有产权住房面积×(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分档租金标准);

(三)本市自有产权住房被鉴定为C级危房(局部危房)或D级危房(整幢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居住的,视为无房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