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横栏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推进横栏镇长者饭堂项目上新水平,提高长者饭堂覆盖面,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我办根据市、镇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民福字〔2020〕1号 )及《关于印发<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民福字〔2021〕4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在2020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横栏镇长者饭堂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研究、再部署,经过前期多次走访调研及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拟定了《横栏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民福字〔2020〕1号 )
(二)《关于印发<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民福字〔2021〕40号)
三、资金来源
餐费及配送费优先在镇慈善万人行募捐、个人或企业定向捐赠、市专项补助等项目列支;送餐项目的保温产品及失能评估经费由镇财政负担。
四、实施对象
(一)政府资助对象。具有本镇户籍且年满60周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
1.政府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双低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孤寡老年人;
4.三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老年人;
5.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年人;
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7.困难空巢失能老年人;
(二)其他优惠对象。除以上服务对象外的其他横栏镇户籍70周岁或以上老年人。
五、补助标准
(一)长者饭堂不设统一餐标:老年人可在长者饭堂自由选择餐品。每人每餐次的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餐费补助标准。
(二)餐费补助标准:
符合政府资助对象的,补助13元/人/餐;其他优惠对象补助3元/人/餐。
(三)配送费补助标准:
居家用餐配送费按不高于8元/次/户执行,结合配送量、配送路程、市场价等综合因素实时调整。
(上述服务对象视政策文件变化作调整)
六、实施方式
(一)堂食
1.按照择优原则,合作共建长者饭堂。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工作方式,充分整合、择优选取辖区内老年人就餐率高且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优化餐点布局,原则上各村(社区)设置不多于3家长者饭堂。
2.依托服务站点,设置助餐专区。餐厅资源较缺乏的村(社区)可依托辖区内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通过优化室场功能,适当改造布局,划分老年人助餐专区。与餐厅签订合作协议,并安排专人按当日实际需求,将餐品安全送达助餐点。
3.全天开放服务,老人自愿就餐。按承接长者饭堂项目的餐厅视经营实际选择开放服务时段。符合政府资助对象的,每人每天补助不多于2餐;其它优惠服务对象每人每天补助不多于1餐(餐厅休市期除外)。
(二)送餐上门
对被评为中度或重度失能且有送餐上门服务需求的政府资助对象,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经综合评估后、审批同意可提供午餐及晚餐送餐入户服务。
七、办理程序
详见《横栏镇长者饭堂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