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现将《横栏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横栏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民福字〔2020〕1号)、《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中民福字〔2021〕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横栏镇长者饭堂项目上新水平,提高长者饭堂覆盖面,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目的。进一步传承发扬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为长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实现老人与社会的交流和融入。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推进长者饭堂发展模式,逐步完善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分类管理,实现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施策、兜底帮扶。
第三条 横栏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镇政府主导、镇公共服务办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化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服务方式
第四条 堂食
(一)按照择优原则,合作共建长者饭堂。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工作方式,充分整合、择优选取辖区内老年人就餐率高且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优化餐点布局,原则上各村(社区)设置不多于3家长者饭堂。
(二)依托服务站点,设置助餐专区。餐厅资源较缺乏的村(社区)可依托辖区内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通过优化室场功能,适当改造布局,划分老年人助餐专区。与餐厅签订合作协议,并安排专人按当日实际需求,将餐品安全送达助餐点。
(三)全天开放服务,老人自愿就餐。按承接长者饭堂项目的餐厅视经营实际选择开放服务时段。符合政府资助对象的,每人每天补助不多于2餐;其它优惠服务对象每人每天补助不多于1餐(餐厅休市期除外)。
第五条 送餐上门。对被评为中度或重度失能且有送餐上门服务需求的政府资助对象,提供午餐及晚餐送餐入户服务。如遇灾害天气或重大节日,长者饭堂暂停营业的,由镇公共服务办统一购买与休市期间餐费补助总金额等值的食品。
第三章 服务对象和补助标准
第六条 政府资助对象。具有本镇户籍且年满60周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
(一)政府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双低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孤寡老年人;
(四)三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老年人;
(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年人;
(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七)困难空巢失能老年人;
第七条 其他优惠对象。除以上服务对象外的其他横栏镇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第八条 长者饭堂不设统一餐标。老年人可在长者饭堂自由选择餐品。每人每餐次的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餐费补助标准。
第九条 餐费补助标准。符合政府资助对象的,补助13元/人/餐;其他本镇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补助3元/人/餐。
第十条 配送费补助标准。居家用餐配送费按不高于8元/次/户执行,结合配送量、配送路程、市场价等综合因素实时调整。
第十一条 由镇公共服务办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府资助对象定期开展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餐费补助仅限用于长者饭堂服务,按服务情况支付给服务提供方,不直接发放至服务对象。超出政府补助部分为个人自付,由服务提供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直接向服务对象收取。
第十三条 餐费及配送费优先在镇慈善万人行活动募捐、个人或企业定向捐赠、市专项补助等项目列支;送餐项目的保温产品及失能评估经费由镇财政负担。
第十四条 补助发放程序:本镇所有长者饭堂原则上统一使用系统“刷脸”打卡就餐。如遇系统故障或更新等情况不能在就餐时段实时打卡的,经报镇公共服务办同意,可附情况说明,据实补登缺打卡记录;各村(社区)应于次月2日前,通过系统导出就餐情况统计表,经办人核定无误后,由村(社区)主要责任人签审,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镇公共服务办(或镇红十字会)申请列支。镇公共服务办根据就餐情况,按相关财务手续,按月或季度拨付餐费。
第五章 服务监管
第十五条 严格资格审核。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受理、录入及审核辖区内户籍老人的长者饭堂就餐申请。属于孤寡困难群体的,村(社区)应协助出具其家庭情况说明。申请对象身份、生存情况、户籍情况发生变化,发现申请资料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各村(社区)应及时调整补助金额或终止服务,并告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调整或终止原因,同时上报镇公共服务办备案。对因村级审核把关不严,误将不符合政策的人员纳入服务对象的,按照“谁录入,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其产生的补助费由该村(社区)负责。
第十六条 坚持保障基本。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尤其重点保障政府兜底困难老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摸查对象,对符合条件且有服务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做到服务全覆盖、零遗漏。
第十七条 落实工作责任。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安排1名“两委”成员作为主要责任人以及1名经办人员,负责对辖区内长者饭堂用餐报销、配餐工作、日常运营、食品及消防安全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随机抽查服务对象了解就餐情况,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做好就餐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对长者饭堂定点餐厅进行检查,了解餐厅配餐服务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本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对村(社区)工作考核。
第十八条 成立联动机制。由镇公共服务办、财政分局、卫健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镇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联动小组,按部门职能,共同推动横栏镇长者饭堂的落实工作。
第十九条 建立“准入、退出机制”。长者饭堂实行动态管理,综合条件好且有合作意愿的餐饮企业,经审批同意可列入长者饭堂目录。对条件不符的长者饭堂合作企业,以书面形式通知摘牌,退出项目。
第二十条 严处违规行为。各村(社区)在完成申请后,依据村务公开相关程序,对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公开,增强审批程序的透明度,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各村(社区)要严格审核长者饭堂申报条件,如有核查发现瞒报多报就餐人数骗取财政资金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加大推广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宣传,在镇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布长者饭堂的分布地址及有关补助政策,通过深入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助餐服务的知晓率。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横栏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2022年2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与横栏镇长者饭堂此前制定的制度规定有不同之处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将根据市有关文件适时调整。
附件:1.《横栏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服务对象释义
2.横栏镇长者饭堂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