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现将《横栏镇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反映。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横栏镇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
为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镇研究制定了《横栏镇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支持重点企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帮扶人才招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工作举措。《措施》诚意足、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旨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氛围和经济发展活力动力,“真金白银、真情实意”惠企暖企,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一)对2024年符合入库条件,首次上规的工业企业,且第二年在库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上规后工业产值年度增长20%以上的,每年再给予1万元奖励。
(二)对2024年符合入库条件,首次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且第二年在库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上规上限后营业收入年度增长20%以上的,每年再给予1万元奖励。
(三)对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以上的服务业项目、3000万以上的工业项目,纳入镇重点项目库,给予市场对接、融资对接、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办理、专员专班“一对一”服务等。
二、鼓励科技创新发展
(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立高质量研发机构,完善研发条件,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产出创新成果:
1.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市奖补基础上额外给予2万元补助。
2.对通过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额外给予5万元补助。
(五)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增量: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对初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给予0.5万元补助;若为我镇培育库在库企业且3年内成功通过认定,再给予0.5万元补助。
2.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并加大投入,对2024年研发费进行奖补,在省市奖补基础上,镇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给予额外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镇级补助不超过5万元。
(六)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规上企业实施数字化项目,并推动产值增速20%以上的,按不超过5%的系统、软件购置额进行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该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
对成功认定为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示范车间和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除省市相关奖励外,镇额外给予2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除省市相关奖励外,镇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省市相关奖励外,镇额外给予 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帮扶企业人才招引
(八)对在横栏工作且作出贡献的青年后备人才,分层分类给予支持,所在用人单位优先评为“横栏镇引才育才先进单位”,并在市认定或符合奖补条件后,镇级补贴给予提前支付支持。
(九)对2024年3月10日前(以参保到账为准)返岗率达80%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在2024年1月至3月期间,新招用首次来中山就业员工(非本市户籍),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满3个月以上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新招员工奖励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5万元。
(十)落实人才安居工程,企业引进培养的中山市特聘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租住横栏镇人才公寓。对有需要的人才可协助申请租住市级人才房。
(十一)强化人才医疗保障,每年为横栏工作的中山市特聘人才、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以上技能人才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并逐步建立人才电子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状况查询服务。
四、空间保障和支持
(十二)在横栏无自有厂房,纳入我镇上规上限后备培育库且一年内达到上规上限条件的企业,租用镇属物业、村集体物业时,首年可按照租用厂房面积租赁税的10%给予租金补助。同一企业获得该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
(十三)2024年,申报“工改”的10亩以上自行改造项目可在签订经济指标承诺书后先行推进“工改”项目流程,进行改造方案审批,简化“工改”项目审批流程。原则上,自承诺书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获得改造方案批复。
五、其他暖企政策
(十四)组建“横惠企”规上企业政务管家团队,向规上企业发放“横惠企”政务管家卡,持卡企业可享受涉企政务服务业务咨询及定制、绿色通道办理、上门收件、网办辅导、惠企利企政策推广、企业诉求“马上办”等全方位服务。
(十五)横栏医院与规上企业签订《惠企医疗合作协议》,为企业员工提供绿色就医通道和上门体检服务;每年为镇内亿元及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和绿色导医服务。
六、其他
(一)本政策措施申请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须在横栏镇范围内,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经营期内、申请奖励前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二)申报单位需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存在以下情况的,将依法暂停发放专项扶持资金或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一切处罚风险。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将不良信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1.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
2.不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资金绩效评估的;
3.不按规定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如实报送统计报表、相关数据及资料的。
(三)本措施解释权归横栏镇人民政府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措施实施期间与国家、省、市最新政策冲突的,冲突部分条款立即终止执行。
政策解读:《横栏镇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