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活动卫生安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对游泳场所开展了第一批卫生监督抽检,所有抽检样品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指标为游泳池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pH共6项。
此次共抽检游泳场所132家,水样全部项目合格的游泳场所有120家,合格率为90.9%;不合格的有12家,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尿素、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各单位抽检结果详见附件。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