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横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示期为7日)
监督电话:87766355
保障对象
姓名
家庭
人数
保障
金额
(元/月)
家庭所在镇(街)
村(居)
冯锡妹
4
1930
横栏镇新丰村
中山市横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