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复杂局面,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地,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财政贡献。
一、2020年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我镇实现财政收入903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9315万元的82.7%。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156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入38311万元增收845万元,比增2.2%,完成年度预算的95%。其中:
——税收分成收入19771万元,因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上年同期收入24260万元减收4489万元,比减18.5%。
——非税收入19385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入14051万元增收5334万元,比增38%。增加原因是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闲置费及新一轮砂石码头拍卖特许经营权收入较上年增幅较大。
(二)上级收入完成10372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入26318万元减少15946万元,比减60.6%,完成年度预算的112.7%。减少原因是2020年没有临时救助金等一次性大额市级资金下拨;二是缴回重大产业发展平台(黄圃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986万元,相应冲减上级补助收入。
(三)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64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入23325万元减少14161万元,比减60.7%,完成年度预算的51.4%。主要是2020年仅收缴了马安村工业地31.4647亩土地及土储划拨收储马安村36.086亩土地补偿尾款,其他项目未按预期收缴收入。
(四)公立医院医疗事业收入等财政专户收入305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5%,比减2.9%。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事业收入未达预期。
(五)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81万元,属于再融资债券收入,完成年度预算96.7%。
(六)以前年度结余(转)69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转)36104万元,财政专户结余453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转)29228万元。
按照规定,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229万元。2020年实际财政可支配收入160238万元。
二、2020年财政支出情况
2020年我镇实现财政支出143815万元,比增7.2%,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73万元,比增28.3%,完成年度预算的119.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63万元,比增14.8%,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
——教育经费支出27412万元,比增34.4%,完成年度预算的115.7%;
——农林水事务支出7549万元,比增0.4%,完成年度预算的111.3%;
——公共安全支出10642万元,比减10.3%,完成年度预算的8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0万元,比增153.5%,完成年度预算的140.8%,增幅较明显原因是2020年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基金垫支养老待遇;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97万元,比增14.4%,完成年度预算的133.7%,执行率高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对重大产业平台建设项目的投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6万元,比减13.8%,完成年度预算的69.2%,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建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5381万元,比增19.2%,完成年度预算的105.4%;
——环境保护支出3777万元,比减14.4%,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
——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447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5200万元,缴回以前年度市级财政临时救助资金;
——其他支出(含科技支出)4239万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25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其中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007万元。
(三)公立医院医疗事业支出等财政专户支出314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4%。
三、2020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2020年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厉行节约,首要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支持全镇重点工作发展。
(一)聚力聚焦增财源,狠抓财政收入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与税务、经济、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挖潜增收。2020年强化了外来建筑业税收管理,通过多部门联动,加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反馈管理,争取本地税收最大化。2020年我镇完成税收收入19.26亿元,比减2.2%,完成年度收入任务21亿元的91.7%。
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利用非税管理系统,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加大非税应收账款催缴、追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以票促收,立足票据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探讨完善票据管理的新途径, 优化审批程序,以此规范各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增加非税收入。
三是加强物业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管理,提高资产综合效益。公开拍卖4个砂石堆放场特许经营权,产生五年经济收益11988万元,较之前4个砂石码头资源五年经济收益1250万元增长了超8倍。
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督促各部门主动了解资金扶持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严格落实到期收回和统筹使用政策规定,避免沉淀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能。2020年收回存量资金0.96亿元,投放支持重点项目发展。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
兜牢兜实“三保”支出是2020年财政首要工作。通过制定黄圃镇“三保”工作方案,进一步凝聚增强财政“三保”工作合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资产、加强统计工作等,确保省定“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建立“三保”动态监控反馈机制,切实压实我镇“三保”支出责任。2020年,我镇省定“三保”支出37194万元,已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其中:保工资支出22325万元,保运转支出91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3957万元。
(三)统筹保障防控经费,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安排防疫专项资金78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疫情防控、保障镇内重点企业购置设备和防控物资等工作。安排稳企安商专项资金1000万元。部门联动,出台“稳企安商八项措施”,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其中,减轻企业租金249万元,惠及企业(个人)111户;奖补复工复产企业和员工422万元,惠及企业215户和员工27863人。安排852万元用于扶持镇内重点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镇内企业提供200亿元授信额度,助力企业发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输送血液”。
(四)凝心聚力惠民生,提升支出绩效
一是提高教育保障质量、促进文化健康发展,实现教育投入逐年增长。投入3803万元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学前教育经费, 落实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改善办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2347万元;投入2000万元完善团范小学、吴栏小学等7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所小学运动场改造,马安小学迁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投入文化体系建设923万元,通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举全镇之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全国文明村镇复审;大力打造村镇公园体系,省内唯一以海蚀遗迹为主题的广东中山黄圃省级地质公园揭碑开园,文化名镇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夯实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健全社会保障卫生体系。投入5300万元落实养老、医疗、就业等各项政策,提升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水平,其中投入1924万元促进就业、城乡养老、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投入2400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救助制度,其中投入800万元保障低收入人群、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基本生活,投入700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投入850万元用于老人散孤等社会福利;投入838万元用于军人补贴及居民公交出行补贴。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1300万元,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经费480万元,其中拨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城镇独生子女计生奖等336万元。
三是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乡环境。投入2000万元用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投入238万元用于扶持农业生产发展;投入326万元推进全镇河涌清淤和保洁;三星围垃圾填埋场整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落实将砂石堆放场特许经营权利润收益的50%反哺农村。全力打好交通大会战,投入4500万元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强化镇内主干道“两纵三横”路网布局,畅通镇内“微交通”网络,六横路建成通车,龙珠路、大岑华口桥改造完工,新丰南路及新柳路等多条镇内道路改造加速推进,城镇面貌大幅改善。
四是全面深化平安黄圃建设,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投入750万元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及警备配置,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取得重大成果,平安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五是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整合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安排6537万元推进广东康丰环保项目、现代物流业平台(黄圃园)项目、粤海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羽顺项目、六横路“瓶颈路”项目、古海变电站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落地,保障我镇储备土地资源,为财政向好发展积蓄能量。
(五)从严从实强管理,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财政服务管理水平。修订了黄圃财政管理制度,坚持风险防范与提速增效相结合。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规范银行账户设置,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完善超标准采购审批权限,优化采购审批程序,提升采购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增强采购人法律意识,防范政府采购风险。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内控管理。通过推进财务核算机制、上级资金使用情况通报机制等,持续推行层级监督管理机制、财务人员不同岗位相互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涉企和个人补贴财政资金的自查自纠,规范内部权力运行,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困难和不确定性,财政工作面临三个“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税、政策性减税“三叠加”,防控性增支、逆周期调节性增支、基础保障性增支“三碰头”,压力前所未有;非常时期需要拿出非常状态、非常作为,着力稳增长、保支出、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责任前所未有;“土地财政”依赖程度仍较高,支出结构失衡,收支矛盾前所未有。面临如此艰难挑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在危机中寻找希望,在挑战中谋求前进,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良性运转。
第二部分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科学预测全年收入预期,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总规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真正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格规范政府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法定约束。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严控新增,确保平衡。严格遵守预算法及预算编制各项规定,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统筹优化,保障重点。强化预算统筹编制,系统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好刚性和重点支出,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绩效优先,硬化约束。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打破固化利益格局,压减无效低效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和科学性。充分预判,防控风险。充分考虑年度预算执行的不可预见因素,加强收支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财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兜牢“三保”底线,做到支出规模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匹配,实现财政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
三、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1年财政收入1667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71万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27040万元、非税收入1883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5923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000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9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000万元。
3.基金预算收入68940万元。
4.医疗事业收入等财政专户收入35978万元。
5.以前年度结余(转)12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转)9211万元、财政专户结余资金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转)7万元。
按照规定,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000万元。2021年实际财政可支配收入178930万元。
(二)2021年财政预算总支出163796万元。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85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3%;
(2)教育经费支出30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2%;
(3)农林水事务支出8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
(4)公共安全支出12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5%;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4%;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
(8)卫生健康支出5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
(9)环境保护支出2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
(10)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11)其他支出(含科技支出)3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
(12)预备费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
2.基金预算支出1661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9465万元。
3.医疗事业支出等财政专户支出38599万元。
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安排以下几方面:
一是继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按照省定支出标准,经上级部门初审,预计2021年“三保”支出预算3790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23269万元、保运转支出91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3721万元。
二是持续完善民生服务及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事业保障经费3400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生活补贴70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及现役军人优待金564万元、老龄事务及社会福利670万元、残疾事业支出640万元、退役安置及一次性就业补助165万元、人力资源保障410万元。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教育质量。安排教育、科技商贸支出5000万元。其中生均经费2416万元、学校办学专项经费1500万元、粮食储备专项经费244万元、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660万元。
四是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安排医疗卫生事业支出440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及门诊医疗2037万元、基本公卫专项124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专项467万元、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13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专项330万元。
五是同步推进城市更新与美丽乡村建设。安排农业城乡专项经费1100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战略资金4400万元,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强镇资金300万元、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专项资金1124万元、东西部扶贫及扶贫经费180万元、水利清淤及水闸安全鉴定经费等1080万元、乡村振兴资金1700万元;城乡建设专项6500万元,主要包括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300米范围搬迁和安置工程项目3148万元、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费2140万元、市政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1200万元。
六是深入推进智慧公安建设,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管治。安排公共安全专项资金3700万元,其中视联网链路租赁费、禁毒、维稳、社区矫正等综治专项360万元,公安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视频监控建设租金、交管业务经费等2250万元,消防事务经费1081万元。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充分利用财政资源,增强财政实力
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向上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发展提质增效,确保财政收支稳定增长。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剩余4个砂石码头特许经营权的招拍工作。二是严控新增事项,减少或整合效益不高的开支,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督办及通报机制,形成高效使用专项资金习惯。四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五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坚定不移大力清收出借资金,严控新增债务,牢牢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二)继续完善制度流程,健全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黄圃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全过程管理,继续跟进行政事业单位和镇属公司(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建立《黄圃财政分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财政工作管理水平和成效,保障财政资金管理安全。三是改革镇属公司管理制度,优化考核流程,建立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挂钩机制,充分发挥镇属公司潜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模式,探索建立《黄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逐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推进“数字财政”,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需要
根据上级关于“数字财政”项目建设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做好“数字财政”系统上线实施工作。在统一业务的基础上,促进财政信息化提质增效,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效能。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全力保障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