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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大岑片区)第一阶段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情况表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21 分享:

序号项目名称投诉事项是否 受理投诉接收时间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或不予受理时间处理结果
1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大岑片区)第一阶段道路工程改造项目一、投诉人1认为:1.被投诉人1对本项目异议处理过于草率不予重视或与被投诉人2存在某种利益关系。2.被投诉人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作废证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17日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2认为:1.被投诉人1与被投诉人2有利益关系。2.被投诉人2参与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证书为无效证书。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17日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