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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新丰中路文明社区“工改工”连片改造清拆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12 分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YXZB202405CYZ14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黄圃镇新丰中路文明社区“工改工”连片改造清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选公告与招选文件

更正原因:部分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原招选文件“第一章 招选邀请函”部分内容更正:

招选文件第1页“五、竞投人资格要求”部分原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招选人和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投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竞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6.竞投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项目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竞投人已在代理机构处购买了公开招选文件。

现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招选人和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投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竞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或其他建筑物拆除等同类表述。

6.竞投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项目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竞投人已在代理机构处购买了公开招选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公告与原招选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招选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选人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2339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121898

传真:0760-86121898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一座14楼02室

电子邮箱:gdyx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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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