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302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晴云便利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案的听证会。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301室向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216011
附件:《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粤中黄圃听字〔2024〕427号)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