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15分,在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302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黄圃镇文明社区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一案的听证会。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4年9月24日前(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304室向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233779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