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交流互动
走进黄圃
中山市部门镇街
>
黄圃镇网站
>
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黄圃镇河湖“清四乱”(外江)2024 年第四批自拆验收及奖励金额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6
分享: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序号
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名称
自拆面积 (㎡)
自拆奖励金额(元)
是否通过自拆验收
有土地证、房产
证、水利批文、
报建其中一项且
属于砖混结构
(指承重的主要
构件是用钢筋混
凝土和砖木建造
的) (㎡)
有土地证、房产
证、水利批文、
报建手续其中一
项且属于锌棚结
构 (混合结构除
外) (㎡)
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手续其中一项且属于钢结构(㎡)
无土地使用证且
未办理报建手续
的砖混结构 (指
承重的主要构件
是用钢筋混凝土
和砖木建造的)
(㎡)
无土地使用证且
未办理报建手续
的锌棚结构 (混
合 结 构 除 外 )
(㎡)
1
中山市黄圃镇文明社区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0.00
0.00
0.00
23.91
2709.41
77298.08
是
奖励标准:1、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其中一项且属于砖混结构 (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的,按照 360 元/平方米给予奖励;2、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手续其中一项且属于星棚结构 (混合结构除外) 的,按照 12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3、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手续其中一项且属于钢结构的,按照24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4.无土地使用证且未办理报建手续的砖混结构 (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按照 60 元/平方米给予奖励;5、无土地使用证且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星棚结构 (混合结构除外) ,按照 28 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