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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河湖“清四乱”(外江)2024 年第四批自拆验收及奖励金额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6 分享: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序号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名称自拆面积 (㎡)自拆奖励金额(元)是否通过自拆验收
有土地证、房产
证、水利批文、
报建其中一项且
属于砖混结构
(指承重的主要
构件是用钢筋混
凝土和砖木建造
的)  (㎡)
有土地证、房产
证、水利批文、
报建手续其中一
项且属于锌棚结
构 (混合结构除
外)  (㎡)
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手续其中一项且属于钢结构(㎡)无土地使用证且
未办理报建手续
的砖混结构 (指
承重的主要构件
是用钢筋混凝土
和砖木建造的)
(㎡)
无土地使用证且
未办理报建手续
的锌棚结构 (混
合 结 构 除 外 )
 (㎡)
1中山市黄圃镇文明社区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0.000.000.0023.912709.4177298.08
奖励标准:1、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其中一项且属于砖混结构 (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的,按照 360 元/平方米给予奖励;2、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手续其中一项且属于星棚结构 (混合结构除外) 的,按照 12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3、有土地证、房产证、水利批文、报建手续其中一项且属于钢结构的,按照24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4.无土地使用证且未办理报建手续的砖混结构 (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按照 60 元/平方米给予奖励;5、无土地使用证且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星棚结构 (混合结构除外) ,按照 28 元/平方米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