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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河湖“清四乱”(外江)2024 年第三批土地回收补偿金额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20 分享: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序号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名称土地回收补偿面积(亩)土地回收补偿金额(元)是否通过自拆验收
1中山市马新经济联营开发有限公司44.67 3126900.00 

 土地回收补偿标准:有集体土地证或国有土地证的土地(含已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或协议,但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的)的,按照7万元/亩给与回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