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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粤中黄圃〔2024〕123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7 分享:

  单位名称:中山市诚邦达电子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CFAYKJ2N

  住所:中山市黄圃镇**********

  投资人:张庆军

  身份证号码:522121************

  联系电话:158********

  我镇接到黄某某投诉你单位拖欠其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黄圃执责字〔2024〕1233号)至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黄圃执责字〔2024〕123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黄圃执责字〔2024〕1233号)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